食品中中药材,安全与合规如何界定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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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中中药材是指在我国传统饮食文化中,既是食品原料又具有药用价值的中药材,即“药食同源”或“新资源食品”范畴的物质,这类食材兼具营养与保健功能,是中华饮食文化“医食同源”理念的重要体现,在现代食品工业中被广泛应用于保健食品、功能性食品、普通食品等领域。

食品中中药材

从历史渊源看,药食同源理念自古有之,《黄帝内经》提出“五谷为养,五果为助,五畜为益,五菜为充”,唐代《孙真人食忌》记载多种食材药用价值,明代李时珍《本草纲目》更是系统整理了大量药食两用植物,现代科学研究表明,这类中药材富含多糖、黄酮、生物碱、皂苷、维生素等多种活性成分,具有抗氧化、调节免疫、辅助降血糖血脂等生理功能,合理食用可促进健康。

我国允许用于食品的中药材主要分为三类:一是国家卫健委公布的《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品名单》,如枸杞子、山药、大枣、生姜、蜂蜜等86种;二是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,如人参(人工种植)、灵芝、当归等114种,需在注册或备案时明确使用范围和用量;三是新资源食品,如蛹虫草、灵芝孢子粉、玫瑰花等,需通过安全性评估后方可作为食品原料,这些中药材在食品中的应用形式多样,既可直接食用(如枸杞煲汤、生姜泡茶),也可提取有效成分添加到饮料、糕点、乳制品中,或发酵制成药酒、酱料等。

食品中中药材的使用需遵循“安全、适量、科学”原则,中药材作为食品需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严格控制农残、重金属及微生物限量,例如人参(人工种植)作为食品原料时,其总皂苷含量需≤30mg/kg,需注意“体质辨证”,如寒性体质不宜过量食用性寒的金银花、菊花,热性体质则需慎用桂圆、肉桂等温性食材,部分中药材虽药食同源,但过量食用可能引发不良反应,如甘草长期大量食用可能导致水肿,薏苡仁过量可能引起腹泻,特殊人群(如孕妇、儿童、肝肾功能不全者)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,避免“药食不分”的风险。

食品中中药材

以下是常见药食同源中药材在食品中的应用示例:

名称 性味归经 主要活性成分 常见食品应用
枸杞子 甘,平;归肝经 枸杞多糖、胡萝卜素 八宝粥、枸杞酸奶、养生茶
山药 甘,平;归脾经 黏液蛋白、淀粉酶 山药泥、蓝莓山药、健脾糕点
生姜 辛,温;归肺经 姜辣素、挥发油 姜茶、姜撞奶、调味料
大枣 甘,温;归脾经 环磷酸腺苷、黄酮类 红枣糕、八宝饭、阿胶糕
莲子 甘、涩,平;归脾肾经 莲子碱、淀粉 银耳莲子羹、莲子饼、八宝粥

在法规监管层面,我国对食品中中药材的使用实行严格管理,2023年国家卫健委发布的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目录管理办法》明确,目录内物质需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目录外物质需按新食品原料申报审批,食品生产企业需在标签、说明书上标注不适宜人群及食用限量,不得宣称疾病预防、治疗功能,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,避免购买“三无”产品。

相关问答FAQs:

食品中中药材

Q1:食品中中药材和药品有什么区别?
A:食品中中药材属于“药食同源”物质,主要提供营养和保健功能,不能替代药物治疗疾病,其使用需符合食品安全标准,且不能宣称治疗功效;药品则具有明确适应症、用法用量和禁忌,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,用于预防、治疗疾病,生姜作为食品可调味或辅助驱寒,但作为药品(如生姜注射液)则需严格用于治疗特定疾病。

Q2:普通人如何在日常饮食中合理使用中药材?
A:首先选择国家公布的药食同源目录内的食材,如枸杞、山药等;其次根据自身体质选择,如体质偏寒者可适量食用生姜、桂圆,偏热者可选绿豆、菊花;控制食用量,避免长期过量;特殊人群(孕妇、慢性病患者)使用前咨询医生;优先通过天然食材摄入,而非依赖加工食品中的提取物,确保饮食均衡多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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